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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价格如何计算_计税价格如何计算的

组成计税价格是怎么计算的?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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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价格如何计算_计税价格如何计算的


在同时征收消费税的时候: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

由于消费税和交叉征收,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外税,这种情况决定了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消费品的消费税计税价格和的计税价格是一致的,即都以含消费税而不含的销售额作为计税基数。

由于消费税属于列举征税,应征消费税产品的和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在不征收消费税产品的计税价格的基础上除以(1-消费税税率)就可以了。

计税价格怎么算

1、自产自用货物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

3、进口环节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在没有实际销售价格时,按照税法规定组成专门用以计算应纳税款的价格。根据规定,纳税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有视同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可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依据。

含税价格怎么算

价格(不含税)=价格(含税)÷(1+税率),税指的是

1、例如:含16%价为10550,则价格(不含税)=10550÷(1+16%)=9094.8

2、价格(含税)=价格(不含税)×(1+税率)

3、含税价是包含税金在内的计税价格,价格由成本、利润和税金组成,税金内含于价格之中;实行价内税时,商品交易价格即为含税价格。

4、如果商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就要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含税价格。

扩展资料

含税价是包括税金在内的价。含税价包含的是即零售价,部分征收消费税的货物除了也包含了消费税,但不包括价外费用,如包装,装卸费等。

销售商开具的普通上的金额即为含税价而专用上的为不含税价,因为额单独列出一般情况下,零售、销售给小规模、个体纳税人、一并收入的价外款、货物包装押金都是含税价格。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比如没有开具,但是视同销售应该计算的时候就应该是不开但是同样计算到含税销售额中。

含的税一般是和国税.可以抵扣,国税可以做固定资产.简单的说法就是要不要开.要开的,就是含税价可通过公式将含税价折算成不含税价,即含税价=不含税价(1+税率),一般的税率有16%,10%,4%,6%,25%,常见的是16%的。

消费税的计税价格是怎么计算的

法律主观:

1、当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当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一)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 税率)。 (二)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4、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5、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其计税依据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法律客观:

《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确定。 法律依据: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 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 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 销售自产货物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货物的为实际采购成本。 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确定。

怎么算商品的含税价格?

含税价格和不含税价格公式如下: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1+税率)。

根据题意,进货价格是1400元,税率是14%,如果卖2000元不含税,含税价格是20001.14=2280元;如果卖2000元含税,不含税价格是2000/1.14=1754.39元。

在实际业务作中,报价多为含税价,含的税一般是和国税。可以抵扣,国税可以做固定资产。简单的说法就是要不要开,要开的,就是含税价,一般的税率有16%,10%,4%,6%,25%,常见的是16%的。

各种的计算公式:

、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第二,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第三,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怎样计算

依据《中华暂行条例》的规定,成计税价格,由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加费税组成。应纳税额等于组成计税价格乘以相应的税率。关于组成计税价格如何计算的问题,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组成计税价格怎样计算

1、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计算时,需要先计算组成计税价格;

2、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法律依据:《中华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二、税收类型有哪些

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

1、生产型

生产型指在征收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

2、收入型

收入型指在征收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

3、消费型

消费型指在征收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

上述是我整理的内容,依据《中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的,计算时,需要先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一、复合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这个公式是不能拆开来理解的,如果产品只适用从量计征,是不需要计算组成计税价格的,应纳消费税=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二、(一)单一从量消费税:

1、消费税=按数量计算 2、=[成本×(1+10%)+消费税]×17%(二)单一从价消费税:

1、消费税=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2、=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

(三)复合计税消费税:

进口环节:

1、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

2、=(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17%

自产自用

1、消费税=(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

2、=(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17%

委托加工代收代缴消费税

1、代收代缴消费税=(材料成本+加工费+辅料+委托加工收回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税

2、=不含税加工费×17%

三、复合征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包含消费税,该消费税是包含了从价和从量两部分的消费税;那么从价计征消费税时也考虑了从价和从量两部分的消费税作为计税依据,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

四、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成本+利润+从价消费税+从量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从量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成本+利润+从量消费税

换算一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从量消费税)/(1-消费税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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