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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学校法规章程 学校如何执行教育法律法规

依法设立要求学校设立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什么有关规定?

(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

法律有实体法和程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问题不是学校的法律学习和宣传少了,而是学校对接受监督不习惯,对决策科学决策需要付出时间和精力的代价无耐心,对必要的程序不以为然,有走程序、过会议、凑调研数据、密公示(公示选择的地点不公开,公示的时间多选在双周日凑期限)。这些如果被人较真起来往往是经不起推敲的。序法之别,因此合法有程序合法和实体合法之别。楼主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符合实体法,但不符合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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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二)有合格的教师;

(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章程根据学校实际,可以按照有利于推进治学、管理,有利于调动基层组织积极性的原则,设置并规范学院(学部、系)、其他内设机构以及教学、科研基层组织的体制、管理制度。

章总则条为完善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章程建设,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举办的高等学校章程的起草、审议、修订以及核准、备案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高等学校应当以章程为依据,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活动、开展合作。

1、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高等学校应当公开章程,接受举办者、教育主管部门、其他有关机关以及教师、学生、公众依据章程实施的监督、评估。第四条高等学校制定章程应当以特色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办学方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推进高等学校科学发展;应当促进改革创新,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推进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依法完善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体现和保护学校改革创新的成功经验与制度成果;应当着重完善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反映学校的办学特色。第五条高等学校的举办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政校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章程明确界定与学校的关系,明确学校的办学方向与发展原则,落实举办者权利义务,保障学校的办学自。第六条章程用语应当准确、简洁、规范,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作性。

章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第二章章程内容第七条章程应当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载明以下内容:

(一)学校的登记名称、简称、英文译名等,学校办学地点、住所地;

(二)学校的机构性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

(三)经审批机关核定的办学层次、规模;

(四)学校的主要学科门类,以及设置和调整的原则、程序;

(六)学校的体制、法定代表人,组织结构、决策机制、管理和监督机制,内设机构的组成、职责、管理体制;

(七)学校经费的来源渠道、财产属性、使用原则和管理制度,接受捐赠的规则与办法;

(十)学校的分立、合并及终止事由,校徽、校歌等学校标志物、学校与相关组织关系等学校认为必要的事项,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重大事项。第八条章程应当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健全学校办学自的行使与监督机制,明确以下事项的基本规则、决策程序与监督机制:

(一)开展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服务;

(二)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三)制订招生方案,调节系科招生比例,确定选拔学生的条件、标准、办法和程序;

(四)制订学校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设置教学、科研及行政职能部门;

(七)、管理和使用人才;

(八)学校财产和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九)其他学校可以自主决定的重大事项。第九条章程应当依照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健全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下的负责制的具体实施规则、实施意见,规范学校委集体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明确支持负责地行使职权的制度规范。

章程应当明确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管理工作的职权范围;规范办公会议或者校务会议的组成、职责、议事规则等内容。第十条章程应当根据学校实际与发展需要,科学设计学校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组织框架,明确学校与内设机构,以及各管理层级、系统之间的职责权限,管理的程序与规则。

依法设立要求学校设立的什么标准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强调尊重、赞美。因而,教师必须尊重每一位学生做人的尊严和价值,尤其要学会尊重以下六种学生:⑴ 尊重智力发育迟缓的学生;⑵尊重学业成绩不良的学生;⑶尊重被孤立和生活的学生;⑷尊重有过错的学生;⑸尊重有缺点和缺陷的学生;⑹尊重和自己意见不一致的学生。当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除了面对学生外,还应学会教师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团结互助。同时也要尊重学生家长,密切与家长的联系与合作。

《民促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依据新《民促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包括学校章程。

机构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面向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执行。

扩展资料:

民办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民办学校应当贯彻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教育制度的活动。

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一、摆正三个位置:

如何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切实转变管理作风

“以人为本”,明确指出人的作用乃是管理的根本。就学校管理而言,所说的“人”是多元的,涉及学校、教职工、学生,还有家长、社区群众等,这些人对学校管理的质量都有重要的影响。在管理中必须做到:

1、就师生关系及教育教学活动而言,坚持学生。“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宗旨和核心理念。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关注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情绪和情感体验,关注学生的道德生活和人格养成,从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另外,从经营管理的理念来讲,学生是教师的直接服务对象,学生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只有确(八)学校的举办者,举办者对学校进行管理或考核的方式、标准等,学校负责人的产生与任命机制,举办者的投入与保障义务;立了正确的学生观,教师才能更好地教育好学生,而学校拥有了广泛的良好的生源,有利于拓展市场空间,从而为学校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就学校和家长的关系而言,坚持家长。学校教育必须与家庭、社区教育密切联系,才能形成教育合力。这样的道理说起来容易,但要真正落实到位,值得研究。我认为,在联系的过程中,要坚持家长的观念,只有将家长的利益放在首位,才能争取家长支持学校工作,激发合作意识与参与热情。否则,家长联系便成空谈,更谈不上形成合力。因此,学校管理必须将家长放在管理核心之内,而不是单单向家长提要求,请家长配合,很少考虑让家长参与学校的核心工作,如课改、评价、决策等。学校只有不断提高家长的满意度,其生命力才强。这一点,民办学校的一些做法,值得学习。

3、就学校、教师而言,坚持教师。在管理中人的因素是位的,也是最重要、最活跃的。现代管理理论认为:只有把员工放在位,员工才会把工作放在。我想学校工作更是如此,把教师放在,就要尊重教师,坚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为不断提高教师的生活质量、工作环境服务。只有这样,教师才能真正把工作放在位,把学生放在位,从而形成良好互动。

二、渗透四种理念

1、主体参与

人本原理的实质在于充分肯定人在管理中的主体作用,通过研究人的需要、动机和行为,并因此激发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管理的高效益。学校贯彻人本原理就必须把师生员工看成学校管理的主体,限度地发掘和调动师生员工的潜力。而有效管理的关键是管理主体的积极参与。首先教职工参与管理,可使他们投入情感,产生心理认同。例如,通过教代会,工会等形式派代表参加学校的目标的制定,讨论策划学校的规划及改革方向,审议学校工作,对实行监督。其次让教职工参与管理,可使教职工高层次需要得到满足。分权、参与管理为教职工自我实现的需要提供了机会和环境。这样可使其努力工作,把学校工作当作自己的事来做,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第三让教职工参与管理还可能提高目标决策的质量。由于群体参与,扩大了参与层面,可以集思广益,取长补短,避免“一言堂”带来的局限性。使与群众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关心,相互支持,形成相互推动的力量。那么,如何做到主体参与呢?

其次,让师生参与落实学校规章的过程。如为了落实《教师、班主任每月常规工作考核制度》,不是由学校成员检查说了算,而是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师生去检查、去考核,然后总结优点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让师生参与检查结果的反馈。让教师面对面去交流反馈检查情况,容易形成平等对话,容易接受,避免居高临下。

师生参与制定、参与落实、参与反馈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内化的过程,只有通过内化,才能变为自觉的行动。因此说,有效管理的关键是主体参与。

2、尊重人性

3、促进“人”的发展

发展是时代的主题,也是教育最响亮的名字。学校管理以人为本,必然牢牢把握促进“人”的发展的基本理念。学校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同样必然关注个体的发展,把教师的发展、学生的发展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教师的个性发展和成熟是主观与客观不断适应的过程,是在教育的实践活动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所以学校管理者应为教职工的完善和发展提供条件和环境。例如,让青年教师参加新教材培训、等各种学习,提高和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研能力,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教学。只有建立符合教师与学校共同发展的要求,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便能得以充分发挥。因为,他们将会认识到自身的发展离不开学校的发展,学校的发展能促进自身的发展,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4、管理就是服务

人本原理强调管理以人为中心,管理是为人服务的,管理就是服务。“管理就是服务”是人本主义体现的基本理念,必须渗透于学校管理活动之中。在学校管理中,师生是管理主体,尊重他们的权益,理解他们的价值,关心他们的生活,并且提供可靠的途径,创造优厚的条件,使他们在学校中得到发展,从而实现自身价值。这样才会赢得师生的满意,也确保了学校健康发展,形成学校为师生服务,师生为学校奉献的良好局面。

三、讲究五种方法

1、学会尊重

美国学家弗洛姆指出:尊重意味着能够按其本来面目看待一个人,能够意识到他的个性和性。没有认识,就不可能有对一个人的尊重;没有对人之个性的认识作,关心和也将是盲目的。因此,作为学校,学会尊重,不仅是为了自己得到别人的尊重,而是作为实施人本管理的思想基础。尊重,意识着信任、理解、关爱、平等。所以,在工作中要做到“三个不”,即不自以为是,善于尊重和倾听别人的意见;不偏听偏信,善于博采众长,全面客观看问题;不独断专行,善于与人合作,遇事多商量。

2、学会亲近

最近看到这样一件事,印象很深。1998年11月9日清晨,天上飘着雪花,美国一位小学在上班路上的行为,成为轰动。因为他不是驾车或步行,而是用四肢着地爬行。他在雪地上爬行了3.6公里,历时3小时,磨破了5副护膝。全校师生夹道欢迎自己心爱的,有的学生甚至索性和他一起爬。当这位从地上站起来时,学生们蜂拥而上,争相拥抱和亲吻他。原来,在开学初,为了激发全校师生的热情,这位与全校师生公开打:在11月9日前,如果你们一共能读书11万页,那么我就在9日那天爬行上班。于是,全校师生像疯了一样发愤读书。因而,出现上述一幕。相同的故事还有:美国的另一位在学校的屋顶上露宿一夜,英国的一位老师去吻校外放牧场里的一头猪。

也许这些做法不值得仿效,但他们管理的理念值得借鉴。在这里,惟我独尊、高高在上,要求学校的真正主人——学生和教师完全听命于摆布这样的现象一扫而光,而代之以平等、亲近自由、和谐欢愉。有一种智慧叫“亲近”,它会给你带来意外效果,甚至出现奇迹。

3、学会交流

要经常深入教工和学生,深入班组,多交一些知心朋友,了解师生动态,倾听师生意见,掌握师生肪搏。只有掌握大量可靠的手材料,才能形成符合实际的正确意见。同时,交流的过程也是一种互惠互利的过程。西方有一种交往理论认为,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关系的平衡,很重要的一点取决于心理评价,每个人在这个过程中都要付出,这就是所谓的成本。同时,每个人在交往过程中都能得到一些东西,这是属于利润。因此,要学会交流,不斤斤计较于眼前的得失,不过多的本位主义和过多的自我为中心,从而不断提高合作、交流、沟通的能力。另外,我觉得在非正式交流的同时,学校可创设多种交流的平台,有目的地展开交流。如信箱、“金点子”评选(每月要求教师针对学校各方面工作情况,出一个主意,并写出为什么要这样做,怎样做。期末评选“金点子”,给予奖励。)

4、学会经营小事1、法律法规的遵守

以人为本应注意使学校管理富有人情味,这样更能体会到集体的温暖,激感。而学会做一些小事,则能起到事半功倍之效果。如煮一碗生日面、献一朵祝福鲜花、倾一句温馨的话、赠一样别致的小礼物……事儿虽小,成本不高,但却情意绵绵,温暖人心,使人难忘。我觉得学校要善于经营这些小事,精心设计,把小事办好,这也是人本管理不可或缺的要素。

5、营造人文环境

环境的育人功能不言而喻。真正优美的校园环境,应该是“目中有人”的环境,崇尚自然,同时又以人为本。一切着眼于师生的发展,让学校的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体现出对人的关怀。在营造出良好的自然环境的同时,和谐的人际环境也是非常重要的。我认为只有教师具有良好的心理状态,才能给学生创设宽松的学习环境,进而自己生活得也愉悦。营造良好的人际环境应做到:⑴倡导说真话、做真人、办真事,切莫造“假”,使教师处于一种公正、公平、真诚的氛围中。⑵要善于发现每位教师各自的长处和闪光点,恰当激励,使教师始终在良好的心境下工作。⑶尽力为每位教师提供展示自己和学习的机会,从而体现其自身价值,使大家在学校感觉更充实更愉悦。⑷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老师提供调节心态的时空。如通过工会组织开展元旦联欢、教工趣味运动会、乒乓、象棋比赛等系列文体活动,给老师们的学校生活带来更多的乐趣。

以上是我对人本管理的一点思考,但任何一种管理思想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优势之中有不足,不足之外显特色。因此,必须学会整合。同样,我认为人本管理要以科学管理为基础,否则实施人本管理不仅不能减少问题,而且有时还会增加问题。

加强学校章程制度建设的意义是什么

(六)确定内部收入分配原则;

从学校规章制度可有可无,到学校必须按规章制度办事,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不仅是学校管理上的进步,更是观念和理念上(九)章程修改的启动、审议程序,以及章程解释权的归属;的进步。

所以制度治校的学校,不会满足于规章制度的完备和齐全,而要深究:如何使规章制度以人为本?如何使规章制度结构合理符合规范?如何使规章制度执行有力?也就是说,光有一大堆规章制度是不足以促进学校和人的发展的,我们还需研究制度供给的目的、内容和成效,探索规章制度在促进学校和人的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内在规律性问题。

依法治校,该从哪里着手

依法治校是什么时候提出来的?依法治校,应该从哪些方面着手?探讨依法治校的问题,还是非常有意义的。

最早应该从上个世界九十年代末说起。1999年我国宪法做出了重大修改,在修正案中规定:“中华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这在近现代史上是破天荒的,标志着治国方略的重大转变。

随后,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等等举措相应出台,相应也推出了新的举措,在2003年发布了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提出了“依法治校”的概念。经过十年的实践和总结,于2013年又发布《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着力点向前推移到学校的教师和学生两大主体,强调落实教师、学生的主体地位,对师生在参与学校管理、行使监督权力、实现自我发展等方面的权益给予制度保障。2020年,适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要求学校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依法办事。把依法治校工作继续向纵深第五处是的《若干意见》第十九条规定:完善学校法人治理。民办学校要依法制定章程,按照章程管理学校。推进。

近20年来,在各级门和学校的推动下,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学校的法制环境、教育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观念、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学校、教师和学生的法律素质、学校育人环境面貌一新。但是学校特别是学校班子建设、学校的规章制度建设、教师、学生的依法治校观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就是我们要探讨的工作着力点。

依法治校,关键是要解决依什么法、谁来做、怎么治三个问题。 一、依什么法的问题

本人认为,这里的“法”主要包括三个层面。

个层面就是宪法和法律、有关教育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门的规范性文件,这是依法治校的基础。目前,存在的问题是还没有汇编成册,给各个学校学习和使用上带来了很多不便,是门牵头,能够出一个专门的法律法规汇编,使用者就能按图索骥了。

第二个层面是不同时期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和文件。这项工作因为时效性强,多与奖惩评比挂钩,贯彻落实得比较,就毋庸多言了。

第三个层面是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这是本文探索的个着手点。学校内部的规章制度,是学校行使自主办学权、形成学校特色的依据,要有自己的灵魂,也就是要有章程界定基本原则,还要有自己的制度体系。缺乏基本原则的依归,规章制度相互矛盾抵触,则无胜于有。

作为广义制度中具有“软法”性质的学校章程,是落实依法治校的灵魂。一部章程就是一所学校的治理依据,以章程为根本,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使之成为制度体系,是我们应该着力的基础。

可能你会简单地回答,、老师,还有学生。当然这个没错,问题就是无法落实。这就是我们探讨的第二个着力有了以上理念,管理者才会把企业员工看作是最重要的资源,才会最在乎、最重视、最珍惜、最关心、最体贴员工,才能理解、宽容、信任员工,才能极大的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点问题。

依法治校,涉及到怎么组织宣传学习、怎么执行落实的问题。目前的通病是学校缺乏一个专门机构。一个学校的、师生员工不可能个个都是法律通、法务通,但如果法治观念缺乏,那是难以想象的。师生员工的权益谁来维护?意愿与诉求向谁表达?违反校纪校规谁来调查处理、谁提出处理意见?校纪校规谁去监督落实?这些具体的问题确实需要一个专门的部门来解决。

目前各行政单位、各企业都设有法规(法务)部门,所以在依法治理工作流程上是流畅的。也许有些人认为,学校是个教学部门,增设一个机构困难很大。这个顾虑是有一定道理的。在学校,每项工作都被强调重要,实际上变成了什么都不重要;每项工作都是一把手工程,结果是顾此失彼了。所以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就无法使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

其实解决的办法也不复杂,就是在学校办公室(中小学的教导处)的人员配置上,或者学校的思政课教师及监督部门、工会等部门的人员配置可以考虑配备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才专门从事此项工作。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三、怎么治的问题

一是开展法治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可以制定年度,定期开展和专项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完善教师、学生申诉的规则与程序。建立校内救济与行政救济、司法救济有效衔接机制,保障教师、学生救济渠道的畅通。设立专业岗位配置专业人才,为师生依法维护权益提供咨询和服务。

三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除了行之有效的委会议事规则、办公会议事规则外,还要建立法规(法务)部门负责人参与学校决策会议并发表法律意见的机制;建立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的机制,激励师生关心学校改革发展。

四是监督的化和专业化。目前是教代会和学代会,还有学校主导建立的董事会和家委会,表达和畅通民意的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学校依法治校的主要内容

尊重人性是现代管理的核心。尊重和理解人,是搞好管理的先决条件和关键。因为尊重人才会重视人才,理解人才才会发现人才,使用人才。学校工作的中心是围绕人来进行的,管理的核心是人,只有管理好人,才能管好事。首先要尊重教师的人格,给教师工作环境和心理空间留一定的自由,只有这样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恰如其分的发挥。其次要一视同仁,给教职工心理一种公平感。人不管是职务大小,学历高低,年长年幼,性格异,在人格上是公平的。管理要一视同仁,将心比心,不能牺牲一部分人的积极性来换取另一部分人的积极性,要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来来为学校工作服务。学校工作的管理过程,既要结果,又要过程,要对实施教育的全工程即“、实施、检查、总结”中的每一环节都设立质量标准,要及时地肯定教职工在工作中的点滴成绩。第三要加强人际沟通,营造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学校的人际沟通有与教职工的上下级的沟通,教职工之间的沟通及师生之间的沟通。学校要深入群众,了解听取意见,充分体现教职工当家作主的原则,增进彼此的尊重和理解。例如,有时学校为学校及教师、学生做了许多事情,象改善育人环境,争取改善工作条件等,但依然有人不满,视一切工作理所当然,只见不足,不见成绩,在很大程度上是缺乏情感的沟通,使教职工无法体会到的苦衷的难处。另外,平行沟通也很重要,让教职工彼此了解工作性质、特点、成绩、困难等。有利消除同事间的误会和猜疑。而师生之间的沟通可以及时反馈教学情况,改善师生关系。所以,管理者要努力营造一个严肃活泼、平等的气氛,造就一个学校关心教师,教师热爱学生,学生尊重老师,老师支持的融洽环境。

学校依法治校的主要内容如下:

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和地方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教育法、学校管理条例等,确保学校的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学校应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学生权益保障等内容,并严格执行,确保学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学校要注重培养教师的道德修养和职业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求教师依法教学、严格管理、爱岗敬业,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学校要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学生的学习权、健康权、人身权等方面,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防止任何形式的侵权和行为。

3、教育教学的规二、谁来做的问题范管理

学校要依法规范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和安全,包括教学的制定、教材使用的规范、教师评价和考核的公正性等方面。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学校依法治校的注意事项:

学校要严格遵守和地方的教育法律法规,包括教育法、学校章程、教师法等,确保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符合法律规定。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教育权、知情权、隐私权等,不得侵犯学生的人身权益和人格尊严。

2、安全管理

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和执行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同时,加强校园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教师合法权益,学校要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包括、职业发展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

三明市第九中学的三明九中章程

(五)学校实施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远程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同教育形式的性质、目的、要2、师德师风的建设求;

条 为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实行依法治校,规范行风建设,促进学校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中华教育法》、《中华教师法》、教委颁布的《中小学管理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如何在教学工作中开展法律知识的渗透和教育

首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让师生参与学校规章的制定过程。如为了制定好《学校章程》,学校对制定章程要求作了说明,然后让教师参与起草,再组织讨论修改,从而成文。再如,为了确立我校的校风,我们组织向教师征集,然后交流、讨论、整合,说明含义,确定为“文明、团结、好学、创新”。

和实际的教学课程相结合,考虑到学生的实际应用,在道路交通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教师多看看法律方面的书,看的多了在教学工作中就能润物细无色了,讲台是个表演台。

依法设立要求学校设立的什么标准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基本概念,本”在哲学上可以有两种理解,一种是世界的“本原”,一种是事物的“根本”。以人为本的本,不是“本原”的本,是“根本”的本,它与“末”相对。以人为本,是哲学价值论概念,不是哲学本体论概念。提出以人为本,不是要回答什么是世界的本原,人、神、物之间,谁产生谁,谁是性、谁是第二性的问题,而是要回答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什么最重要、什么最根本、什么最值得我们关注。以人为本,就是说,与神、与物相比,人更重要、更根本,不能本末倒置,不能舍本逐末。

依法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根据《中华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条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扩展资料

举办民办学校的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

处是依据新《民促法》第十五条规定: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包括学校章程。

第二处是新《民促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

第三处是新《民促法》第二十二条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的职权中,包含修改学校章程。

第四处是新《民促法》第五十六条中,民办学校终止的情形之一就是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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