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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社保工作职责分工_学校社保归哪个部门管

学校家委会的职责分工如何?

做管理人员的注意事项

1、会长:

学校社保工作职责分工_学校社保归哪个部门管学校社保工作职责分工_学校社保归哪个部门管


5、课程部负责人:

(2)召集年级家委会委员召开会议,制定,精心策划、协助学校筹备和组织富有意义的亲子、教育活动。

(1)负责年级家委会内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如:文案撰写、活动摄影、电子相册制作、微信推送、视频拍摄等。有条件的可联系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

(2)负责年级家委会各项工作和会议的通知,各项活动、决议的起草和传达。

(4)负责本年级家长、班级、老师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5)遇有献计献策及突发事情及时与上一级家委会汇报和沟通。

3、组织委员:

(1)负责年级家委会各项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2)协助学校策划组织各类年级亲子活动,向会长报备。

4、宣传委员:

(1)负责协助年级组长组织本年级各类家庭教育家长学习、研讨活动。

6、安全服务委员:

(1)负责年级家长义工(志愿者)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2019年1月31日起实施

(2)协助年级组长、上级家委会做好家长进课堂、家长进社团校本课程开发工作。

关于印发《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十)高等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印制的教师职务聘书。

各市属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院校人事部门,市委、区委校、学院人事部门,各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4号)、《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总结全市试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修订完善了《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京人发〔2005〕37号)同时废止。

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

2019年1月3日

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是指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研究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属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院、高等学校(以下统称“高等学校”)的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市委、区委校,民办高等学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应遵循“按需设岗、科学评价、公平公正、以用为本、能上能下”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社保局”)、市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教委”)是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政策制定、组织落实、监督检查以及教师职务结构比例的调整。各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各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力社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本系统、区属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指导监督。

第七条高等学校应以教师工作的职业属性和岗位职责为基础,结合本校实际,在强化教育教学的基础上,按照教学为主、教学科研为主和服务为主等进行分类,在规定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等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基础上,确定不同类别、不同层次教师职务的聘任条件,建立符合实际的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

高等学校还可制定高级职称的破格聘任条件,取得突出业绩和贡献、符合破格聘任条件的高校教师,可直接参加评聘。

第八条高等学校中经批准、在职创办企业、在岗创业、到企业挂职或开展项目合作、离岗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其在创新创业期间取得的业绩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与高等学校建立聘用关系的港澳台地区教师,其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业绩可以作为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成立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以下简称“聘委会”),负责制定本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聘委会可按校、院(系、所)分级组建,一般由校、院(系、所)、学术委员会、人事、教学、科研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7人。聘委会主任一般由校、院(系、所)主要担任。

第十条聘委会下设考核组和评议组。

考核组负责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从业守、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进行考核。

(一)发布拟聘岗位信息。高等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及岗位空缺情况,发布聘任岗位信息。

(二)应聘人员申请。应聘人员应符合规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及本校制定的岗位聘任条件,具备履行应聘岗位职责的教学、科研和实践能力。

(四)考核、评议。考核组和评议组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考核、评议。评议组进行评议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议的评审专家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评议通过。

(五)确定拟聘人选。聘委会综合考核、评议意见,结合岗位实际,提出拟聘人选。

(六)验收。市人力社保局会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或区人力社保局,对考评程序和结果进行验收。

(七)聘任前公示。聘委会对验收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校、院(系、所)长办公会审定聘任人员。

(九)聘任结果备案。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区人力社保局按照职责划分,将聘任结果向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第十二条对于高等学(1)全面负责年级家委会工作,密切做好家校联系。校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聘委会根据岗位情况提出综合考察评议意见,经学校集体研究,并经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和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直接聘用。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于每年3月31日前,按照管理权限向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聘任情况和聘任结果备案。聘任过程有关材料档案应妥善留存至少10年,保证聘任全程可追溯。

第十四条岗位聘用实行聘期制,聘用合同期满进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的,高等学校与受聘人员可按照岗位需要、本人自愿的原则,办理续聘手续,签订新的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高等学校可根据受聘人员与岗位的适用情况,低聘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教师的岗位工资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根据聘用职务确定。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须主动接受人力社保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的监督。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及各区人力社保局,按照职责分工,每年对高等学校报送的聘任工作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定期开展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群众反映或舆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巡查。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严重失信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和聘任结果,纳入失信黑名单,按照及本市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因聘任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市人力社保局将暂停其自主评审工作,情节严重的收回评审权,并按照及本市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审专家,应及时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列入“黑名单”。

第二十条各级聘任组织要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对应聘人员做出客观、准确的评议。对于在聘任工作中打招呼、牵线搭桥、、暗箱作、泄露内部讨论情况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的,高等学校应将其调离聘任工作岗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涉嫌违法的,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高等学校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经“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讨论通过并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高等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对本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的,也应按照上述程序进行,并在修订完成后一个月内向市人力社保局重新备案。

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教师主系列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通过化评审或取得相应专业的职称资格后,由高等学校根据岗位需要择优聘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19年1月31日起实施。

学校家委会的职责分工如下哪几种?

第六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实行结构比例调控。高等学校根据核定的职称结构比例,按照本市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结合功能、发展规划、教学科研任务、专业建设、人才队伍等因素,科学设置教师职务岗位,经高等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备案。

1、会长:

7、法规遵循:管理人员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以及教育行业的要求,确保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合法合规运行。

(2)召集年级家委会委员召开会议,制定,精心策划、协助学校筹备和组织富有意义的亲子、教育活动。

(2)负责年级家委会各项工作和会议的通知,各项活动、决议的起草和传达。

(4)负(2)协助组织委员做好年级各项亲子活动的安全保障和服务工作。责本年级家长、班级、老师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5)遇有献计献策及突发事情及时与上一级家委会汇报和沟通。

3、组织委员:

(1)负责年级家委会各项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2)协助学校策划组织各类年级亲子活动,向会长报备。

4、宣传委员:

(1)负责协助年级组长组织本年级各类家庭教育家长学习、研讨活动。

6、安全服务委员:

(1)负责年级家长义工(志愿者)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的工作职责

(3)负责和校级第十一条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聘任工作按下列基本程序进行:家委会、年级中各班级家委会之间的联络工作。

(一) 贯彻执行和关于人事、劳动和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负责全市人事、劳动和保障工作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4号)、《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教师〔2017〕12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制度,加强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监管,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的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编制全市人事、劳动和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并组织实施。

学校及其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什么制度

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及其教育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实行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岗位职责与权限、内部沟通与协调、绩效考核、培训与发展等制度。

6、培训与发展:为管理人员提供培训和专业发展机会,提升他们的管理能力与素质,推动学校及教育机构的发展。

1、组织架构:学校及教育机构会建立明确的组织架构,包括、教务处、行政部门等不同职能部门,以分工协作、高效管理。

2、职责分工:管理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负责全校整体管理与决策,教务处负责教学、课程设置、师资培训等,行政部门负责后勤保障、人事管理等。

3、岗位职责与权限: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将明确定义,确保每个管理者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并且有权做出必要决策。

4、内部沟通与协调:建立良好的内部沟通机制,例如定期召开部门会议、工作来源:交流会,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管理人员之间需要密切协作,确保各个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

5、绩效考核:学校及教育机构会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定期、系统的考核评估,以激励和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教育质量与组织效率。

1、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作为管理人员,与团队成员和其他部门的有效合作非常重要。努力建立和谐、开放和信任的工作氛围,鼓励员工之间的协作和团队精神。同时,与上级和同事之间的积极互动也是至关重要的,以促进信息的流通和问题的解决。

2、授权与委托:作为管理人员,学会授权和委托是必不可少的技能。相信团队成员的能力,并给予他们适当的自和决策权,可以激发他们的动力和创造力。同时,也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并取得成功。

3、持续改进和创新:管理人员应该时刻关注和评估工作流程、团队绩效和组织目标的实现情况。积极寻求改进的机会,推动工作流程的优化和创新的引入。鼓励员工提出建议和想法,并给予他们实施的支持,以促进组织的持续发展和竞争力。

衡南县劳动和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政教处和德育处其实是一回事,只不过各地叫法不同,有的学校的德育处其实前身就是政教处。所以在下面的回答中我就只拿政教处说事了。

衡南县劳动和保障局 内设8个职能股室,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劳动和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2)完成年级组长及本年级家委会安2、副会长:排的临时性工作。改革总体方案,拟定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全县劳动和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并组织实施。

教务处和政教处有哪些职责分工?

学校家委会的职责分工如下:

1、先说的介绍。

教导处,是进行教学指导、组织教学研评议组负责对教师的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评议。评议组一般应由5名及以上本专业领域具有与所评级别相同或较高职务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尚不具备评议能力的高等学校,可采取全市联合评审的方式对教师进行中级及以上职务的学术评议。究、负责教学后勤服务的管理机构,负责学校的日常事务,如管理,安排教师及的日程,编排课程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等等。

政教处是学校推进学生德育目标的职能机构,政教处要完成学校的各项德育工作任务。具体说包括班主任工作、学生干部培训,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言行的规范,学生的处理和教育等。

德育处是学校推进学生德育目标的职能机构,德育处要完成学校的各项德育工作任务。具体说包括班主任工作、学生干部培训,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学生言行的规范,学生的处理和教育等。

2、再说个人的理解

3、归纳回答:

1、政教处和德育处二者名称不同,但职能和职责相同,同属学校中层管理机构。

2、教导处与(1)协助会长做好年级家委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协调组织。政教处、德育处有三点相同三点不同。

相同点:一是级别地位相等,同属学校中层管理机构,教导主任和政教主任均是学校班子正式成员;二是工作目标一致,都是为了教书育人,都是为了学校良性发展;三是工作理念相同,都体现“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

不同点:一是工作职能不同,教导处主抓教学工作兼具学校全面工作,政教处主抓德育工作则是有所侧重;二是工作方法不同,教导处重视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学研究活动,政教处重视德育活动组织和学生处理;三是工作对象不同,教导处更多地是教师管理,政教处更多地针对学生。

广州社保局职责是什么

聘委会负责根据考核组和评议组的考核、评议意见,结合岗位职责,提出(三)考评前公示。聘委会对应聘人员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聘任意见。

法律分析:社保局的主要职责:1、按照建立完善保险管理体制的要求,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拟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保险登记、审核保险缴费申报、开展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作规范并组织实施;2、拟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3、编制全省保险基金缴拨,负责全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和缴费基数的核定;4、负责经办各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及省属驻济经济组织管理机构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5、汇总编制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财务报告;6、指导保险经办机构执行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7、制定保险化管理规范,承担保险待遇核定及保险化管理服务工作;8、承担相关地域内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9、拟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防范欠缴、拒缴、瞒报保险费和虚报冒领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等等。法律依据:《中华(3)负责和校级家委会、年级中各班级家委会之间的联络工作。保险法》 第二条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和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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