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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办通知_学校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的通知

2019年内蒙古乌兰察布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七)开学时间

为了切实做好2019年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和生源现状,现就2019年全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学校招生办通知_学校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的通知学校招生办通知_学校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的通知


第四批次市艺术高中和拟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网报时间:7月16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6日19:00。

一、中考招生录取政策

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普职协调、严格比例;统分结合、兼顾公平;特色办学、多样发展;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部分招生录取政策进行适度调整,以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全市高中教育教学实际,确保全市高中教育实现新的发展和提升。

(一)普职协调、严格比例。根据全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总量,按照普职6:4的比例,应招生7365人,加上外地回籍考生,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下达招扩展资料:生7680人。

(三)特色办学、多样发展。着眼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需要,各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自主确定招收艺体特长生和运动员。拟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其招生纳入各高中学校招生总之中。其中:艺体(不含特长生)特长生招生控制在本校总招生的10%,特长生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具体招生办法另行通知)。

(四)志愿优先、择优录取。根据全市总招生,确定全市录取控制线。按照考生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情况和学校招生,确定各旗县市区录取分数线。按照考生中考成绩、网报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中:批次统招、批次分招不进行补录。第二批次录取不足的,进行二次补录。第三批次不进行补录。

二、招生范围、及录取批次

(一)招生录取范围

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八中乌兰察布分校2所学校50%的面向全市实行统招、50%的面向全市实行分招。北师大集宁附中面向旗县市分招142人、其余面向集宁区招生。

集宁师院附中、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20%的面向部分旗县市实行分招(卓资县、察右中旗、察右后旗除外)、80%的面向集宁区招生。

集宁新世纪中学、乌兰察布市育英高级中学、乌兰察布市衡水卓远中学40%的面向部分旗县市招生(卓资县、察右中旗、察右后旗除外)、60%的面向集宁区招生。

各旗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旗县市区招生。

(二)招生按照生源数量和普职比例,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7680人,比去年减少约14%。各普通高中招生见附表。

(三)录取办法、批次

2.录取批次。依据学校招生范围和类别,录取批次如下:

批次统招: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钱学森班”面向全市招生60人。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面向全市统招285人,八中乌兰察布分校面向全市统招115人。北师大集宁附中面向旗县市分招142人,面向集宁区招生254人。

批次分招: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面向旗县市区分招285人、八中乌兰察布分校面向旗县市区分招115人。集宁师院附中面向部分旗县市分招94人(卓资县、察右中旗、察右后旗除外)、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面向部分旗县市分招100人(卓资县、察右中旗、察右后旗除外);北师大集宁附中面向集宁区招生254人。

第二批次:集宁师院附中录取集宁区考生376人,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录取集宁区420人,市蒙古族中学面向部分旗县市录取230人,集宁新世纪中学、乌兰察布市育英高级中学、乌兰察布市衡水卓远中学分别面向部分旗县市(卓资县、察右中旗、察右后旗除外)录取156人、78人、78人,面向集宁区录取104人、52人、52人。

各旗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在本旗县市区范围内,按照招生和考生志愿、成绩择优录取。

第三批次:市艺术高中和拟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以及全市各职业高中学校。市艺术高中和拟招收艺体、特长生的学校面向术科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招生范围、和考生志愿,依据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全市各职业高中,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依据各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招生人数,可填报全市任何一所职业高中。

(四)成绩公布及录取时间

7月8日公布中考成绩,7月9-10日对成绩有疑问考生申请复查卷面分数。各批次录取时间如下:

批次统招:网报时间7月12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2日19:00。

批次分招:网报时间7月13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3日19:00。

第二批次:网报时间7月14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4日19:00。第二批次网上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7月15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5日19:00。

第四批次全市各职业高中:网报时间:7月17日8:00-18:00。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时间:7月17日19:00。

(五)考生建档

各旗县市负责考生纸介质档案建档,录取结束后移交到录取学校。报考五年制高职(3+2)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档案送至各旗县市区招生办,录取后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二代到旗县市区招生办领取纸介质档案。普通高中考生一经录取,按照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网上注册。未经网上录取的考生,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六)照顾条件

自治区主体民族加10分。主体民族由旗县市区招生办依据学生户口进行审核。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子女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政策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高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为8月20日、21日。

三、几点要求

(二)规范招生行为,全面落实“十项严禁”。严禁无、超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或采用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成绩排名、宣传中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生和家长以及对政策的知晓度。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向广大考生及家长宣传、教育厅及我市出台的新举措、新政策,确保所有考生、家长能够详细了解招生政策、招生方案、招生、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准确解读招生录取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严肃政策纪律,强化监督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全时段督查,对在招生录取以及学籍注册中的违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启动相关处理和问责程序,依据有关规定实行监督问责。市监委驻教育系统组将采取跟踪督办、重点督查的形式,对各学校招生录取、学籍注册、转学等工作进行全程监查,确保招生录取政策落实落地。

附件():1.2019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

2.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集宁师院附中和北师大集宁附中招生分解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子女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权利,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政策分类安置入学;入读民办学校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实施。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佛山市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1.入读我区小学的学生,必须是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读我区公办初中的学生,必须是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在全国学籍系统已作毕业处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明确主体责任。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关注度高。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其中:各旗县市区长负总责、高中为责任人,全程负责高中招生政策宣传、过程监管、学籍注册等工作,确保2019年规范招生、依规招生、有序招生。为切实加强对中考招生录取工作的和管理力度,特成立市中考招生工作小组。

一、认真做好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分为顺德户籍适龄儿童和非顺德户籍新市民(在本区工作或居住,且持在有效期内的顺德区居住证)适龄子女两类。顺德户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严格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新市民适龄子女分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政策性借读生按照新修订的《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执行。普通借读生按照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及顺德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号)管理办法执行。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顺府办发〔2020〕15号)执行,高新技术企业子女按照《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关于受理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2〕12号)执行。

(二)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和招生规模。

2.学校的招生规模要按照《顺德区关于下达2022学年度中小学校招生的通知》(顺教〔2022〕51号)执行。各镇(街道)教育办要严格控制班额、统筹安排、合理分流,确保招生班额符合省定标准要求,不得出现大班额现象。

3.公办中小学因招收顺德户籍生、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适龄子女而超出区下达的招生数的,镇(街道)教育办要向区提交变更招生申请,经区批复后实施。

(三)规范公办学校招生行为,实行阳光招生。

1.按批次开展招生工作。

(1)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执行:批次为顺德户籍适龄儿童;第二批次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适龄子女;第三批次为申请普通借读积分入学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具体招生方案由各镇(街道)教育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2)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执行:批次为顺德户籍小学毕业生;第二批次为顺德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在顺德区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适龄子女;第三批次为在顺德区外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在顺德学校毕业并符合普通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具体招生方案由各镇(街道)教育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2.严格执行学位和积分公示制度。

(1)各镇(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程序、报名方式等信息,并报区审核后实施。

(2)在完成批次招生工作,核实各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数后,向公布可用于接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的学校及学位数。

(3)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核实各公办学校剩余学位数后,向公布接收普通借读生的学校及其可提供学位数;并将普通借读生的积分情况和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分数线向进行公示,按照“一镇(街道)一线”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媒体公示。各镇(街道)教育办要做好统筹工作,合理安排学位,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区。

3.切实做好中心城区学生分流工作。

当报读中心城区学校的顺德户籍生、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适龄子女入学人数超出学校学区招生学位数时,各镇(街道)教育办要充分利用化办学、大学区制招生等方式进行合理分流,并在招生方案中对分流办法予以明确,利用媒体向市民宣传。原则上,顺德户籍生入学人数超出学校学区招生学位数时,以户口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或用电脑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其他各类适龄儿童入学在全镇(街道)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四)几类特殊情况安置办法。

2.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在目前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但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连续居住不满5年的,在目前缴纳社保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

3.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错过政策性借读生报名时间,但在普通借读生招生时间范围内(即积分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申请入读的,可接受积分入学报名。

4.要落实顺德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和“全接纳”。各镇(街道)教育办要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制登记资料,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入读普通学校,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少年,安排送教。

5.对长期跨区(镇街)居住或工作,申请跨区(镇街)就读的本市户籍学生,各镇(街道)可结合学位供给情况制定具体入学办法。

二、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我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佛山市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公办学校招生纳入区公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市民办招生平台统一管理。各镇(街道)教育办在民办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前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招生地段,录取结果由家长自愿选择。

三、严格规范入学行为

严格执行均衡编班,严禁设置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区今年将重点开展规范招生行为专项督导,加大巡查督导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依照职权加大对违规学校问责力度,做到“零容忍”。

四、做好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水平

各镇(街道)教育办要利用教育信息网、报纸、电视、电台、官微等各种媒体渠道,做好招生方案的发布工作。要在学校、、社区、企业中广泛开展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使得招生入学政策家喻户晓。招生期间,要认真做好各时段重点工作,认真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思想疏导、入学政策解释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招生工作服务水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

2.佛山市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我在招生办查的被录取了,但是到现在还有没收到录取通知书怎么回事

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钱学森班”面向全市招生60人。

可能还在路途中 只要地址没错 就不用担心了

市蒙古族中学(卓资县、察右中旗、察右后旗除外)、集宁一中榆树湾校区艺体班、乌兰察布民族艺术高中面向全市招生。

给学校打电话问问吧~1.录取办法。按照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情况和各学校招生,划定各批次、各高中学校网报控制线。按学生网报情况和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虽然是6年前的帖子,我还是说一下,以及6年了,你的通知书下来了吗?

打招生办电话能打通么?

3、除了入场外,相当于人力分开通知,而在填写通知的同时接听电话很容易犯错误。

可以打,但是一般是打不通。

大学招生办不接电话的原因大有以下几点:

1、在招生期间,主要的任务是招生,所以大部分的人力都在招生现场。

2、要回答无数的咨询电话是很困难的。一个人一天要接几百个电话,感到头昏眼花很正常。

4、咨询电话点一般分为以下几个,之前问录取分数多少,这才开始承认他不能预测,一万零一年错误的责任很大,只能建议你查询历年录取分数,这所学校网站,所以意义并不大。再打电话确认后网上有些查询录取了,这没必要,权威网站查询录取录取,即使没有通知,谁也不能让你上。并打电话询问通知什么时候到。

一般通知发出去了,具体什么时候要问邮局,学校不能回答,所以不能。如果通知书在入学后15天左右还没有到,可以通过电话查询快递号码。

大学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小组下设办公室(二)统分结合、兼顾公平。根据各高中学校办学现状,既要确保优质重点高中招收优质生源,留住优质生源;又要兼顾其它高中完成招生。依据和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市优质重点高中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部分面向全市实行统招,部分招生分配到旗县市区进行分招。市直其他学校压缩招收旗县市生源比例,确保旗县市高中生源数量和质量。鉴于卓资县、察右中旗、察右后旗生源严重不足,除集宁一中霸王河校区、八中乌兰察布分校、北师大集宁附中外,其它市直高中学校不再在上述三个旗县招生。旗县市区高中学校原则上只能在本旗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设在市基教科。中考咨询电话:市基教科:8322326;驻市监察组:8322356;市教育招生中心:8322362。

1、贯彻执行有关招生、的方针政策,参与我省中专以上教育招生、有关政策的制定。

2、编制研究生培养机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和省部级中等学校招生来源。

3、负责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含专升本和职业中专毕业生升格为普通大专)、高等院校和省普通中专、中专招生和新生招生工作。

4、负责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自学、学历及其他全国性和普通高中的管理工作。

5、负责电大注册视听专业学生的和其他学历以及计算机、英语水平和各种专业证书的、、评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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