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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大纲(湘南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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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2年湘南幼儿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湘南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大纲(湘南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单招)湘南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大纲(湘南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单招)


湘南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大纲(湘南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单招)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

章 总 则

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和《中华高等教育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更好地贯彻“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 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学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Xiangnan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专业设置 : 学校现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小学教育、小学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表演 艺术 等10个专科专业,面向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江西 、 安徽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等十三省市招生。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国标代码:14495,省内院校代号:4737)

第六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 就业 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 新生 录取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 书 记任组长,、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公共利益。

第四章 招生

第十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报学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按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向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依据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 高考 的应、往届高中 毕业生 、职高对口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艺术类各招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专业联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十五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湖南省及相关省教育 考试 院(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各相关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 录取分数线 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应获得各相关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

第十八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录取模式实行 计算机 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或通知学生本人领取)。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 招生录取要严格遵守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和招生录取“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录取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二十四条 奖助贷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按比例享受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资助金和校内助学金、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助学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等方式资助生完成学业的帮扶工作体系。

第二十五条 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 毕业 证。学生通过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话等级 证书 》、《书》。按政策规定,《书》须参加统一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自考助学班,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承认的本科学历。学校按照湖南省专升本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由所报考本科院校择优录取,接受普通本科教育。

第二十七条 学校 专业介绍 、招生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网址:;招生就业处网址: ;招生办公室信箱:zsjy@xnyesz;招生咨询电话:0735-2839525、2295666。邮编:423000。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我校普通高校专科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录取按我校单独招生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办学规模

2022年湘南幼儿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

章 总 则

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和《中华高等教育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更好地贯彻“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 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学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Xiangnan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专业设置 : 学校现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小学教育、小学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表演 艺术 等10个专科专业,面向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江西 、 安徽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等十三省市招生。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国标代码:14495,省内院校代号:4737)

第六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 就业 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 新生 录取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 书 记任组长,、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公共利益。

第四章 招生

第十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报学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按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向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依据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 高考 的应、往届高中 毕业生 、职高对口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艺术类各招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专业联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十五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湖南省及相关省教育 考试 院(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各相关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 录取分数线 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应获得各相关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

第十八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录取模式实行 计算机 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或通知学生本人领取)。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 招生录取要严格遵守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和招生录取“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录取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二十四条 奖助贷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按比例享受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资助金和校内助学金、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助学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等方式资助生完成学业的帮扶工作体系。

第二十五条 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 毕业 证。学生通过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话等级 证书 》、《书》。按政策规定,《书》须参加统一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自考助学班,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承认的本科学历。学校按照湖南省专升本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由所报考本科院校择优录取,接受普通本科教育。

第二十七条 学校 专业介绍 、招生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网址:;招生就业处网址: ;招生办公室信箱:zsjy@xnyesz;招生咨询电话:0735-2839525、2295666。邮编:423000。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我校普通高校专科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录取按我校单独招生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

目前,学校开设的专业总计14个,包括三年制高中起点大专专业7个、五年制初中起点大专专业4个、三年制初中起点中专专业3个。 类别专业三年制高中起点大专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科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五年制初中起点大专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三年制初中起点中专学前教育文化艺术电子技术应用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还不错

1.学校介绍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南省批准、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是1960年创立的湖南省宜章师范学校,1987年学校搬迁至资兴市唐洞新区办学,更名为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

2008年8月经郴州市批准,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与郴州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郴州师范学校,2010年郴州艺术学校合并至郴州师范学校。2014年5月经湖南省批准、备案,学校升格为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史

1960年4月,创立湖南省宜章师范学校。1987年,学校搬迁至资兴市唐洞新区办学并更名为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2008年8月,经郴州市批准,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与郴州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郴州师范学校。

2010年郴州艺术学校合并至郴州师范学校。2014年5月经湖南省批准、备案,学校升格为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师资力量

据2018年9月学校显示,学校有教职工328人,其中正、副68人,研究生学历教师70人,特级教师2人,全国教师2人,中华职教名师1人,骨干教师16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0人。截至2019年7月,学校有教职工407人,其中正、副78人,研究生学历教师107人,特级教师1人。

4.文化传统

以“湘南幼专”的拼音字头“xnyz”为设计元素,意蕴为放飞小鸟或手捧幼苗,象征学校幼教事业长足发展与人才腾飞,体现了本校“扶幼、兴教、强国”的宗旨。图形整体简洁、动感强烈、造型洗练、寓意丰富,充满时代气息、幼教特色和人文精神,昭示着湘南幼专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辉煌未来。

学校现有学生5300余人,教职工328人,其中正、副66人,研究生学历教师70人,特级教师2人,全国教师2人,中华职教名师1人,骨干教师16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0人。

湖南省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有哪些?

2022年湘南幼儿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

章 总 则

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和《中华高等教育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更好地贯彻“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 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学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Xiangnan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专业设置 : 学校现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小学教育、小学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表演 艺术 等10个专科专业,面向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江西 、 安徽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等十三省市招生。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国标代码:14495,省内院校代号:4737)

第六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 就业 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 新生 录取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 书 记任组长,、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公共利益。

第四章 招生

第十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报学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按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向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依据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 高考 的应、往届高中 毕业生 、职高对口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艺术类各招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专业联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十五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湖南省及相关省教育 考试 院(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各相关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 录取分数线 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应获得各相关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

第十八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录取模式实行 计算机 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或通知学生本人领取)。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 招生录取要严格遵守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和招生录取“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录取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二十四条 奖助贷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按比例享受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资助金和校内助学金、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助学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等方式资助生完成学业的帮扶工作体系。

第二十五条 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 毕业 证。学生通过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话等级 证书 》、《书》。按政策规定,《书》须参加统一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自考助学班,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承认的本科学历。学校按照湖南省专升本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由所报考本科院校择优录取,接受普通本科教育。

第二十七条 学校 专业介绍 、招生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网址:;招生就业处网址: ;招生办公室信箱:zsjy@xnyesz;招生咨询电话:0735-2839525、2295666。邮编:423000。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我校普通高校专科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录取按我校单独招生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

目前,学校开设的专业总计14个,包括三年制高中起点大专专业7个、五年制初中起点大专专业4个、三年制初中起点中专专业3个。 类别专业三年制高中起点大专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科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五年制初中起点大专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三年制初中起点中专学前教育文化艺术电子技术应用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还不错

1.学校介绍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南省批准、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是1960年创立的湖南省宜章师范学校,1987年学校搬迁至资兴市唐洞新区办学,更名为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

2008年8月经郴州市批准,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与郴州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郴州师范学校,2010年郴州艺术学校合并至郴州师范学校。2014年5月经湖南省批准、备案,学校升格为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史

1960年4月,创立湖南省宜章师范学校。1987年,学校搬迁至资兴市唐洞新区办学并更名为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2008年8月,经郴州市批准,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与郴州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郴州师范学校。

2010年郴州艺术学校合并至郴州师范学校。2014年5月经湖南省批准、备案,学校升格为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师资力量

据2018年9月学校显示,学校有教职工328人,其中正、副68人,研究生学历教师70人,特级教师2人,全国教师2人,中华职教名师1人,骨干教师16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0人。截至2019年7月,学校有教职工407人,其中正、副78人,研究生学历教师107人,特级教师1人。

4.文化传统

以“湘南幼专”的拼音字头“xnyz”为设计元素,意蕴为放飞小鸟或手捧幼苗,象征学校幼教事业长足发展与人才腾飞,体现了本校“扶幼、兴教、强国”的宗旨。图形整体简洁、动感强烈、造型洗练、寓意丰富,充满时代气息、幼教特色和人文精神,昭示着湘南幼专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辉煌未来。

学校现有学生5300余人,教职工328人,其中正、副66人,研究生学历教师70人,特级教师2人,全国教师2人,中华职教名师1人,骨干教师16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0人。

湖南幼师专业学校排名如下:

1、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5、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部分学校介绍如下:

1、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2017年4月经湖南省批准设立。学校是省市共管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系湖南省文明校园、文明高校。学校由原邵阳师范学校、武冈师范学校、邵阳教育学院、邵阳艺术学校四校合并升格而成。史可以追溯到1898年“藤氏女

塾”,师范教育可追溯到1903年。19年,学校被评为“全国师范学校”。学校是全国职业院校传统技艺传承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湖南祁剧、邵阳花鼓戏、武冈丝弦等人才培养基地。

2、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3年经省批准、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由原常德师范和桃源师范学校合并升格而成,原桃源师范由革命家宋教仁于12年倡导创立,原常德师范始创于1947年。

3、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怀化市主管、省教育厅管理教育业务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于2018年12月28日经湖南省批复设立,2019年5月22日通过备案。建设基础为始创于1936年的湖南省芷江民族师范学校。2009年被评为语言文字规范校;

2014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21年被评为“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2021年被评为湖南省“节水型高校”称号;2021年被命名为“湖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传承基地”。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专业设置

2022年湘南幼儿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

章 总 则

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和《中华高等教育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更好地贯彻“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 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学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Xiangnan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专业设置 : 学校现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小学教育、小学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表演 艺术 等10个专科专业,面向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江西 、 安徽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等十三省市招生。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国标代码:14495,省内院校代号:4737)

第六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 就业 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 新生 录取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 书 记任组长,、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公共利益。

第四章 招生

第十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报学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按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向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依据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 高考 的应、往届高中 毕业生 、职高对口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艺术类各招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专业联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十五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湖南省及相关省教育 考试 院(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各相关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 录取分数线 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应获得各相关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

第十八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录取模式实行 计算机 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或通知学生本人领取)。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 招生录取要严格遵守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和招生录取“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录取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二十四条 奖助贷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按比例享受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资助金和校内助学金、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助学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等方式资助生完成学业的帮扶工作体系。

第二十五条 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 毕业 证。学生通过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话等级 证书 》、《书》。按政策规定,《书》须参加统一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自考助学班,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承认的本科学历。学校按照湖南省专升本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由所报考本科院校择优录取,接受普通本科教育。

第二十七条 学校 专业介绍 、招生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网址:;招生就业处网址: ;招生办公室信箱:zsjy@xnyesz;招生咨询电话:0735-2839525、2295666。邮编:423000。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我校普通高校专科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录取按我校单独招生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

目前,学校开设的专业总计14个,包括三年制高中起点大专专业7个、五年制初中起点大专专业4个、三年制初中起点中专专业3个。 类别专业三年制高中起点大专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科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五年制初中起点大专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三年制初中起点中专学前教育文化艺术电子技术应用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怎么样

2022年湘南幼儿 师范 高等专科学 校招 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 专科学校 2022年招生章程

章 总 则

条 根据《中华教育法》和《中华高等教育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更好地贯彻“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招生 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选拔学生,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英文名称:Xiangnan Preschool Education College.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专业设置 : 学校现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小学教育、小学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表演 艺术 等10个专科专业,面向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江西 、 安徽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等十三省市招生。

第五条 办学层次:专科。(国标代码:14495,省内院校代号:4737)

第六条 办学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南岭大道180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由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 招生 就业 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日常招生工作事务,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和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做好 新生 录取资格审查和上报招生有关数据工作,做好招生工作总结。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纪委 书 记任组长,、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招生政策、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良好形象和公共利益。

第四章 招生

第十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报学校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经学校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指导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按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向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依据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参加 高考 的应、往届高中 毕业生 、职高对口生。学校执行湖南省和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应、往届生的招生政策。艺术类各招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专业联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十五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执行湖南省及相关省教育 考试 院(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规则,学校依据各相关省教育考试院确定的 录取分数线 进行录取。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音乐教育、舞蹈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应获得各相关省(区、市)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证。

第十八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录取模式实行 计算机 网上远程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或通知学生本人领取)。

第六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一条 招生录取要严格遵守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和招生录取“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必须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录取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不得擅自改变招生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招生录取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收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

第二十四条 奖助贷政策:符合相应条件的学生,可以按比例享受奖学金、 励志 奖学金、资助金和校内助学金、奖学金。除此之外,学生还可申请助学和开展勤工俭学。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等方式资助生完成学业的帮扶工作体系。

第二十五条 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学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 毕业 证。学生通过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可取得《普通话等级 证书 》、《书》。按政策规定,《书》须参加统一考试,通过后方可获得。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专升本自考助学班,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承认的本科学历。学校按照湖南省专升本有关规定,应届毕业生可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由所报考本科院校择优录取,接受普通本科教育。

第二十七条 学校 专业介绍 、招生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网址:;招生就业处网址: ;招生办公室信箱:zsjy@xnyesz;招生咨询电话:0735-2839525、2295666。邮编:423000。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我校普通高校专科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录取按我校单独招生方案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

目前,学校开设的专业总计14个,包括三年制高中起点大专专业7个、五年制初中起点大专专业4个、三年制初中起点中专专业3个。 类别专业三年制高中起点大专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科学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五年制初中起点大专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美术教育表演艺术三年制初中起点中专学前教育文化艺术电子技术应用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还不错

1.学校介绍

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湖南省批准、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是1960年创立的湖南省宜章师范学校,1987年学校搬迁至资兴市唐洞新区办学,更名为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

2008年8月经郴州市批准,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与郴州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郴州师范学校,2010年郴州艺术学校合并至郴州师范学校。2014年5月经湖南省批准、备案,学校升格为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史

1960年4月,创立湖南省宜章师范学校。1987年,学校搬迁至资兴市唐洞新区办学并更名为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2008年8月,经郴州市批准,湖南省东江师范学校与郴州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郴州师范学校。

2010年郴州艺术学校合并至郴州师范学校。2014年5月经湖南省批准、备案,学校升格为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师资力量

据2018年9月学校显示,学校有教职工328人,其中正、副68人,研究生学历教师70人,特级教师2人,全国教师2人,中华职教名师1人,骨干教师16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0人。截至2019年7月,学校有教职工407人,其中正、副78人,研究生学历教师107人,特级教师1人。

4.文化传统

以“湘南幼专”的拼音字头“xnyz”为设计元素,意蕴为放飞小鸟或手捧幼苗,象征学校幼教事业长足发展与人才腾飞,体现了本校“扶幼、兴教、强国”的宗旨。图形整体简洁、动感强烈、造型洗练、寓意丰富,充满时代气息、幼教特色和人文精神,昭示着湘南幼专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辉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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