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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学生入学后在一年级学习期间正式全科生(含免试生)可申请转专业,除此之外一律不得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由省电大审批,转专业只能同科类、同一学习形式相转(脱产学习可转业余学习),其人数不得超过该专业人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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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章 总则

条 为了确保广播电视大学的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并便于实行计算机管理,根据原教育部颁发的(广播电视

大学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广播电视大学的实际情况,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学生学籍是指学生在学期间享受规定待遇的一种资格,其效力开始于教育行政部门所确认的学生取得学籍的日期,结束于学生毕业、结业、肆业的日期。学生必须具有学籍,方能取得广东广播电视大学颁发的学历证书。承认其学历。

第三条 学生受取消学籍处理后,其学籍无效。

第二章 入学和注册

第四条 凡按统一招生规定,经省高等、中专招生办公室和省普通高等、中专招生办公室批推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指定的电大或教学班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入学者,须持有关证明向该电大或教学班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新生入学二周内,各县级电大和教学班应按录取新生名册顺序和省电大规定的数字代码编排学号、填写各种表格。各市(指地级市、下同)电大要根据录取新生名册认真审核。班于入学年的九月二十五日前,普通班于人学年的十一月十五日前持《学生花名册》、《新生入学注册表》和《学生成绩登记总表》一式三份到省电大教务处注册。新生注册各种表格均由市、县电大盖章。

新生的班级以人学年份定称,如一三年入学的新生班级,简称为“九”。

第六条 凡注册的在籍学生,由各市、县电大建立。的内容包括新生录取材料(含入学报名表、政审表、入学审批表和录取通知书)、学籍卡(含学生成绩表)课程设计情况登记表、生产实习情况登记表和毕业鉴定等。学生的由学生所在市、县电大管理。学生转学随转。

第七条 注册新生发给省电大统一印制的学生证籍以证明学生身份。学生在每个学期开学时须持学生证按时回校办理学期注册手续,学校应在学生证上加盖注册章。未经请假逾期二周不注册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第八条 新生人学三个月内,如发现在、文化、健康等方面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或经查明确属入学的,由市、县电大报省电大批准,并由省电大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取消其学籍。

第九条 在籍学生不得报考其它学校。但可按有关规定参加招工、招干考试和有关单位的聘任。

第三章 成绩考核

第十条 学生在枝期间,学校和教学班要按其所学专业的培养目标,对德、智、体各方面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二条 学生身体素质的考核,主要考核其锻炼身体、上体育课、讲究卫生以

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身体素质的考核应作为学年鉴定和毕业鉴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十三条 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主要是按照教学、教学大纲的要求,采取严格有效的考核方法,检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与对技能的运用能力。学业成绩的考核采取学分制的办法。学分的计算按省电大教各处批准的教学执行。

教学所设置的课程,一般有电大统设课,有省电大统设课和自设课三大类,前者分别由电大或省电大组织统考。

学生所学课程,各个教学环节均符合要求,考试或考查成绩及格,即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第十四条 凡缺作业、缺实验报告或无故旷课累计总学时数,班业余学习的在30%以上、脱产学习的在15%以上。普通专科班在5%以上者,以及请假超过本课程三分之一时数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考试,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第十五条 计算平时成绩的课程,按粤电大教字[1994]18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平时成绩于每学期第二十周前折算后寄(送)达省电大教务处。

补考、重修重考不折算平时成绩。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并取得单科合格证的课程,与现修专业课程相同的可申请免修(免考),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累计不得超过教学必修课程总数的40%(含40%)。

第十七条 学生对教师已评定的考试成绩,必须实事求是,正确对待。未经学校教条部门核准同意,不得通过任何方式要求教师更改。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考场纪律,考试中凡有抄袭、夹带、偷看等舞弊行为者及其中协同者该成绩以“△”记载,并不准正常补考。累计两次者,开除学籍;如考生由他人或代替他人考试的,与场外人员或考场工作人员串通舞弊的,不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严重扰乱考场纪律的该成绩作“△”记载,并视清节轻重分别给予停考一年、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官呈开除学籍处分。

第四章 转学、转专业

第十九条 学生因工作调动等原因要求转学,应按省高教厅的要求填写(转学申请表)及附上统一招生录取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经本人单位同意、原就读学校同意方能转出(跨省转学者,须经原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由接收学校决定是否接收;接收学校接收转学学生后,须将一份(转学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报省高教厅备案,未备案者,不得列人学籍管理。

普通专科班学生转专业须经高教厅审批。

第五章 休学、复学、退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须持有县以上医院或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经本人申请,县电大同意,市电大审批后,方可由市电大办理休学手续并报省电大备案,学生休学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生复学,应在休学期满前二周内持县以上医院或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经本人申请,县电大同意及市电大审批后,方可由市电大办理复学手续并报省电大备案。经审查批准复学者,由原就读学校按原就读专业编入相应班级学习。

第二十三条 学生因病或其它正当理由要求退学者,经本人申请,县电大同意及市申大审批后,由市电大办理退学手续并报省电大备案,退学者取消学籍,所取得的单科结业成绩不与学历挂钩。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四条 对德、智、体会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可分别授予“三好学生”、“学生干部”、“毕业生”或其它单项荣誉称号。省电大和各市、县电大每学年评选“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和“毕业生”一次,并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五条 对于反对坚持四顶基本原则、违法乱纪、违反学校纪律和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四种。

第二十六条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留校察看期限-般为一年。在留校察看期间确已认识错误,有进步表现、可按期撤消处分;有立功表现,可提前撤消处分;期满一年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应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组织和,扰乱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而坚持不改者:(二)违反政策法令,触犯刑律者;(三)破坏公共财产,、集体和私人财物造成严重影响者;(四)小偷小摸屡教不改者;(五)品质恶劣、道德败坏者;(六)违反校规、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者;(七)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者。

第二十八条 对犯错误的学生,要进行耐心教育,处理时要慎重。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分清错误性质,处分要适当。对学生处分要和学生所在单位取得联系,处理结论要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

第二十九条 对学生给予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分,由市、县电大审批并报省电大教务处备案;对学生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须报省电大审批。撒消处分的批准权限与给予同。

第三十条 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其有关材料归入本人的,并抄送学生所在单位。

第三十一条 学生按其专业的要求,学完规定的课程,完成规定的实践性环节,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毕业鉴定合格者,由县电大报市电大审核,省电大批准后准予卒业,并核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 学生因毕业鉴定不合格不能按期毕业者,由所在学校经一年考核。鉴定合格后可补发毕业证书。其毕业时间从鉴定合格之日算起。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内修满教学(投入学当年教学为准)规定的毕业总学分并经鉴定合格者,即可换发毕业证书;如仍达不到时,所修学分继续有效,毕业总学分可按当届依次后延三届内任何一届的教学要求计算。各专业毕业的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六年(中专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不能毕业的,保留学籍一年,经自修于一年内参加补考,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准予换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四条 学生中途退学,其修完并考试(考查)合格的课程可发给单科结业证书。单科结业成绩长期有效,但取得学籍后才与学历挂钩。

第八章 附则、其他

附件:

-、《关于学籍工作安排的几点要求》

二、《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填写说明》

三、《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填写说明》

附件一:《关于学籍工作安排的几点要求》

一、在校生注册于每年九月进行,具体办理时间各校与省电大教务处联系确定。

二、每学期考试的各种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个月内寄(送)达省电大教各处。

三、实践环节(含毕业设计、毕业作业、调查、生产实习、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成绩、评分按五级记分制,即、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并于毕业当年六月底前(普通班六月底前)寄(送)达五、《毕业生登记表》由省直分校和市电大负责审查,省电大审核。省电大教务处。

四、毕业前必须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学业成绩登记表》(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名册》,毕业于每年十月进行(普通班毕业于每年六月进行)。

六、《毕业证书》验印应具备的材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学业成绩登记表》和《毕业证书》、验印时必须分年级、专业一式四份填写《省高等学校领取毕业证书审查表》和《毕业生名单》。

七、验印确定毕业证书编号后,填写在《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证书》内才能进行颁发。

八、单科结业前必须一式三份填写《单科结业登记表》。单科结业理于每年五月、十一月进行,具体时间各校与省电大教务处联系确定。

附件二:

《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填写说明》

1、毕业证书内容一律用碳素墨水钢笔或毛笔按要求镇写。字体要工整,字迹要清楚。

2、“批准文号”由省电大填写。

3、“证书编号”验印确定后,用号码机打印。

4、“出生年、月、日”与本人身份证的出生年、月、日相一致。

5、学生姓名与录取名册相一致。

6、学习时间:开始于入学年、月(九月),终止于毕业年、月(七月);春季毕业的、开始于入学年、月(九月),终止于毕业年、月(三月)。

7、专业填写全称,并与招生审定的专业名称一致。

8、学习层次和办学形式,应与省招生办批准录取时的层次和形式相一致。

9、“专业--学习”字样中间空格填写学习形式、脱产或业余。

10、“修完--年制”字样中间空格用大写填学制(学制等于教学中所规定的学习年限)。

《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填写说明》

1、毕业证书内容一律用碳素墨水钢笔或毛笔按要求填写。字体要工整,字迹要清楚。

2、贴近期正面免冠二寸黑白照片。

3、“现年”填写实足岁数。

4、“证书编号”按规定编号并用号码机打印。

5、学生姓名与录取名册相一致。

6、“本校——班”字样中间空格填写:普通专科。

7、专业填写全称,并与录取名班相一致。

8、学习时间、开始于人学年、月(九月),终止于毕业年、月(七月)。

9、“学习——年”字样中间空格用大写填写学习时间(即学制并以整年计算)。

10、发证日期:统一填写当年七月。

Ⅱ 教育哪种含金量高呢

自学考试:含金量70%~90%;目前仍然是除统招有含金量的文凭。自考学历可以出国留学,美国,英国,德国、韩国等企业也更青睐录用自考生。

高考:含金量40%~60%(毕业证的含金量是比较低);公办大学网络教育招生毕业证书:含金量20~30%。

1、全日制统招

一般在离开学校之后,就很难再用这种方法提升学历了,除非你的年龄还很小,还是可以重返校园,进行学历提升的。

2、自考

适合人群:基础好,有足够的学习时间,能坚持学习,对学习有信心的同学。

自考分型自考(大自考)和应用型自考(小自考)。

自考考完所有课程就可以申请毕业,快一年半可以考完所有课程。自考有一定难度,且行且珍惜。

3、高考(成教)

适合人群:工作比较忙,有一定的学习基础,不急于取得毕业证书,但想轻松获证的同学。

高考需参加每年10月的统一的入学考试,取得学校录取通知书后,次年三月注册学籍,学制为2.5-3年。

4、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网教)

适合人群:工作忙,上网比较方便。

网络教育学制为两年半。

5、电大

适合人群:工作比较忙,不能花太多时间在学习与考试上,拿证主要用于晋升、加薪、转岗等。

毕业率、合格率高,考试形式灵活,学习相对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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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考是普通高等学校选拔新生的制度,有1300多年科举考试的历史,这一制度曾 显示出选拔人才的优越性,深深地影响了东亚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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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大统考成绩在哪里查询?电大统考没过怎么办?

多数电大使用广播电视大学新版教务管理系统教学点平台,各位教务管理员和班主任可以用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可以查询本校或本班级考试成绩、报考数据等等。 电大属于广播电视大学的简称,开放大学7月31日正式挂牌成立,它是由在广播电视大学和地方广播电视大学的基础上组建,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办学网络立体覆盖全国城乡,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并重,面向全体成员,没有围墙的新型大学。目前,注册在学生359万人,其中本科学生105万人,专科学生254万人,包括近20万农民学生,10万士官学生,6000多残疾学生。开放大学的组建成立,标志着广播电视大学系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踏上了新的征途。电大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普通高校(所谓的"正规大学")一起承担培养各类专门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的任务,同样承认学历。

我国国民教育系列中的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广播电视大学和现代远程教育等部分。电视大学属于我国高学生转学,必须按同一层次、同一科类、同一学习形式及同类型学校的原则转学(普通高校可转高校)。等教育5个主要层次之一。

各个层次的毕业证书也是不同的,统招学历上有"普通高等教育"字样,自考证书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字样,成教学历有"教育"字样,远程(网络)教育有"远程第十六条 跨学期的课程、属考试科目的,按每学期一门课程记载总评成绩:属考查科目的,按一门课程记载总评成绩。教育"字样,电大学历有"电大"或省级电大字样。

电大的学历是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不仅在国内享有国民高等教育学历的待遇,而且在等都得到认可,被誉为"学历绿卡"。电大开放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学历证书查询网站--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此学历可以参加举办的各类资格证书考试。[1]

广东自考本科成绩怎么查?

第三章 志愿设置及填报

查询自考本科成绩可以通过网站进第十一条 学生的行考核,主要是考核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学习目的及态度,劳动及集体现念、遵纪守法、团结互助等方面的表现。各教学班在每学年结束时,要对学生进行一次学年鉴定;毕业前夕,要进行华业鉴定。学年鉴定和毕业鉴定,先由学生写出个人总结,经教学班同学集体评议后,再由班主任写出评语。毕业鉴定还须所在学校签署意见。行查询,登录当地的教育学院的网站,进入管理系统页面后,点击“考生入口”进入个人主页,按照要求输入准考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即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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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提前批艺术统考+校考、统考合格、校考类院校(专业)暂不实行平行志愿,仍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

广东自考成绩查询方法有三种,分别为官微查询、系统查询和网站查询。考生可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在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实行。过去的规定如与本规定不一致者,以本规定为准。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理系统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可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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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学历虽然学习的形式不同,取得的方式不同,但都是承认的学历,可以深造:专科升本科、考研究生、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也可以出国、求职、晋升、提薪等。但是,的认可度是有异的。也就是说,在你持学历求职时,人事科长肯定不会同等对待不同层次的学历,一般都会将学历的含金量分为等级。含金量的是统招学历,然后依次是自考、夜大、远程教育、电大。

期末考试成绩要通过班主任或辅导老师查询。

2012年7月电大河南电大成绩查询方法:登录省直电大绿城学习中心,在右侧“网上查分”处输入自己的学号,然后类别选择“开放教育”就可以看到历届和本次考试成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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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毕业、结业

广东成第二十七条录取进程如出现未作规定的特殊事项,由省招生委员会录取场小组集体研究处理。人高考怎样查询成绩?高考是教育的一种,属于国民教育系列,高考的学历是被承认的,是统一安排的大学入学考试。考试完后,每个学校都有相应的录取分数线。根据录取分数线,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广东高考怎样查询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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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其他事项

一、96040电话查询方式

广东普通高考成绩于6月25日12:00时公布, 考生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相关网站、电话和短信等方式查询自己的成绩。查询方法:直截输入地名和教育,就会出现当地的各种教育网,进入后,根据你所查考试的类型,一步步进入即可。一般省通考的,在省级以下网上查第二十五条考生网上填报并经确认的志愿,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更改。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退回再改投其他院校专业组志愿。,市通考的,在市级以下网上查,以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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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教育一般在每年春季和秋季入学,招考院校自主命题和招生,入学门槛比较低,毕业率比较高。

一、2021年广东高考成绩及分数线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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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高考成绩查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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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东高考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章 总 则

条为保障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校招生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称平行志愿),是指在某个规定的录取批次中,允许考生填报若干个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高低排序和院校专业组志愿先后顺序投档,投出档案均视为志愿,由高校择优录取。

第三条高校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和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审阅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或退档,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第四条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过程的投档、审录、退档,以及管理等均在网上进行,考生录取结果以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名册为准。高校根据录取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章 实施范围

第五条我省在提前批军检类、非军检类,教师、卫生专项,普通类(物理、历史),艺体统考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七条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普通类(物理、历史)均设1个平行志愿组,分别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数,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艺体类统考设1个平行志愿组,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第八条考生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自己选考科目情况、考试成绩排位、身体条件及高校招生章程有关要求,合理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须充分考虑志愿风险,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符合院校专业组招生要求而落选,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每批次录取结束后,视院校未完成招生的情况,省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征集志愿。

第十条高考评卷结束后,按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书法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科目成绩总分加照顾加分合成分值后参与排序。

第十一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第四章 投档原则、顺序及录取

第十二条平行志愿11、毕业时间:统一填写当年七月二十八日(春季毕业的统一填写当年三月十八日)。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考生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术科考生需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

第十三条平行志愿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第十四条省招生办公室按既定投档原则可进行两次预投档。次预投档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基本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并及时向省招生办公室反馈投档要求(招生章程要求的术科成绩等);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招生,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招生院校终确定招生。次预投档比例为1:1.05。

第十五条预投档后,高校须在正式投档前确定招生,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反馈增加的高校,省招生办公室正式投档时按增加后的数1:1比例投档;未按时反馈的,正式投档时按各高校原公布的招生以1:1比例投档(下同)。

第十六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批次均实行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补档,缺额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各批次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公布未完成招生的院校专业缺额情况及填报征集志愿的资格线,面向未被录取的当批次资格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征集志愿录取不进行预投档。投档时,在填报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以1:1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投档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投档分数线。

第十九条各批次录取过程中,如院校未完成招生,且缺额较大的,省招生办公室视情况组织多次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高校录取时要做到公开、透明,慎重确定考生的录取或退档,并按规定上报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录取期间,高校不得随意更改招生章程。对录取或退档考生,由高校负责解释并处理遗留问题。

第二十一条省招生办公室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对高校上报的拟录取、拟退档考生名单予以审核,符合录取政策的予以确认录取,不符合录取政策或有疑义的,退回高校复议。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录取的考生,由高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办法

第二十二条符合相关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含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等)报考资格并经公示的考生,省招生办公室将符合条件并填报志愿的考生全部一次性投档给有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省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校录取原则审核。高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加分分值,按照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确定录取名单,并将不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及时退回省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在我省招收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生等高校,由高校确定录取名单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录取。

第二十四条各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专项等特殊类型考生,录取时由高校单独增加招生进行录取。

第二十六条各级招生、各中学、各高校应广泛开展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等的宣传、解释,做到家喻户晓,并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咨询指导工作。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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